| 信息索引號: | 002489778/2025-07840 |
| 發布單位: |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(市知識產權局) |
| 責任部門: | 辦公室 |
| 公開形式: | 政府網站 |
| 公開時限: | 長期公開 |
| 發布時間: | |
| 關聯類型: |
來源: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:2025年12月08日 瀏覽次數:(
一、制定背景
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、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、2025年全省平臺經濟大會等系列會議精神,立足新一輪技術革命和產業趨勢,聚焦我市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核心需求,放大平臺賦能作用,經市政府同意,市市場監管局等9部門聯合印發《支持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舉措》(以下簡稱《若干舉措》)。
二、政策特點
《若干舉措》共有“支持梯隊培育做大做強”“支持模式創新拓展賽道”“激發‘平臺+AI’雙向驅動”等14條政策,立足高質量發展目標,突出創新引領、賦能共進、健康示范,推出“平臺+產業”“平臺幫小企”“放心消費平臺建設”“新業態治理創新”等新舉措,惠及平臺企業、平臺內經營者、消費者、勞動者和產業鏈上下游市場主體,全面優化平臺經濟大生態,釋放經濟發展新引擎的強大潛能。
三、政策內容
《若干舉措》是一份“7+7”政策組合禮包:
第一個“7”,是7條舉措集成7部門9份文件。具體是:
1.第1條:支持梯隊培育做大做強。鼓勵平臺企業不斷擴大規模,支持參與上市輔導備案,使用創新融資工具等,強化平臺企業梯隊建設;相關獎補由市委金融辦根據現有政策(《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》)實施。
2.第3條:激發“平臺+AI”雙向驅動。推動數據驅動型平臺向人工智能驅動型平臺轉型升級,加速研發各類人工智能模型并備案,開展“人工智能+”場景合作和應用創新;相關獎補由市發展改革委和市經信局根據現有政策(《杭州市加快建設人工智能創新高地實施方案》)實施。
3.第4條:發揮科技攻堅主力作用。打造科技引領新標桿,支持平臺企業承擔科技創新任務項目,開展前沿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創新,承擔各級重點科研任務;相關獎補由市科技局根據現有政策(《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》)實施。
4.第6條:實施平臺經濟出海計劃。打造參與國際競爭合作新標桿,支持平臺企業參與國際競爭;相關獎補由市商務局、市委金融辦根據現有政策(《杭州市加力推動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》《關于建設現代金融創新高地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》)實施。
5.第8條:加強政企數據和信用共享。支持平臺企業融合開發利用公共數據和市場數據,賦能平臺企業精準投放資源、開發智能體等;相關獎補由市數據局根據現有政策(《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》)實施。
6.第9條:實施平臺人才激勵計劃。為平臺企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,強化復合型、緊缺型、國際型人才引育等;相關獎補由市科技局根據現有政策(《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》)實施。
7.第10條:實施平臺融資激勵計劃。發揮“3+N”杭州產業基金集群作用,吸引創投機構加強對平臺企業的支持等;相關獎補由市國資委、市科技局根據現有政策(《打造“3+N”杭州產業基金集群聚力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》《財政金融協同支持科技創新產業創新高質量融合發展若干措施》)實施。
8.其他:實施平臺幫小企計劃中,服務券政策、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補助、牽頭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資助、服務電商企業業務質量達標獎勵等,分別由市經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商務局根據現有政策(《杭州市中小微企業服務券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《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》《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》《杭州市大力提振消費打造“賽會之城·購物天堂”三年行動計劃(2025—2027年)》)實施。
第二個“7”,是7條舉措推出發展創新、賦能創新、治理創新三大類12處新政。
1.第2條“支持模式創新拓展賽道”中的新業態新模式專項獎勵:鼓勵平臺企業依托業態融合、新技術賦能、供應鏈變革、新品開發等方式,創造各類平臺經濟新型消費和服務模式,單個項目擇優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。
2.第5條“深化‘平臺+產業’雙向賦能”中的省市試點建設補助:承擔省、市級“平臺+產業”雙向賦能試點,符合要求并通過的,給予每個省級試點20萬元、每個市級試點10萬元補助,用于線下產業帶綜合服務站發展等。
3.第5條“深化‘平臺+產業’雙向賦能”中的產業帶源頭工廠智能化、數字化發展專項獎勵:借助AI等技術,提升數字供應鏈效能,發展柔性制造,推動傳統制造業轉型,助力內外貿一體化,給予符合條件的產業帶源頭制造企業每家5萬元獎勵。
4.第7條“實施平臺幫小企計劃”中的共富助農專項補助:助力共同富裕,開展直播、團購等公益助農活動,年公益助農活動實際交易額200萬元以上,給予10萬元補助。
5.第7條“實施平臺幫小企計劃”中的主體培育專項獎勵:積極支持依托平臺引導平臺內自然人經營者規范發展,幫助平臺內個體工商戶、中小微企業等經營者轉型升級,成效明顯的,給予10萬元獎勵。
6.第7條“實施平臺幫小企計劃”中的中小企業費用減免專項補助:平臺企業減免中小微企業傭金、手續費、廣告費等服務費用的,年覆蓋2000家企業以上,減免費用總計超過100萬元,按照減免費用10%的比例給予補助,每家平臺企業年補助費最高20萬元。
7.第11條“做強特色平臺產業集群”中的特色平臺經濟園區專項獎勵:成功創建數字廣告等國家級、省級特色平臺經濟園區的,分別給予50萬元、20萬元獎勵。
8.第12條“加強企業合規治理創新”中的平臺自律和管理創新專項獎勵:平臺企業在建設自律體系、提高合規水平和網絡產品質量,或在管理平臺內經營者有關流量造假、刷單炒信、低俗帶貨、不正當競爭、違法廣告等方面,有創新舉措的,按規定給予獎勵。
9.第13條“加強消費環境治理創新”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項獎勵:平臺企業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,通過創新舉措化解消費投訴和糾紛,成效顯著的按規定給予獎勵。
10.第13條“加強消費環境治理創新”中的放心消費環境建設專項獎勵:深入推進網絡放心消費環境建設,支持平臺及有關企業參與探索預付式消費資金安全存管新模式,創新完善網絡消費維權站點及快速通道,主動參與以“一鍵和解”模式為核心的放心消費開放平臺建設等工作,對取得明顯成效的平臺及有關企業每家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。
11.第13條“加強消費環境治理創新”中的無堂食外賣集聚區建設專項補助:創新無堂食外賣集聚區建設,承擔集聚區提升改造任務并符合標準的,每完成1個給予10萬元的補助。
12.第14條“加強新業態勞動者保障創新”中的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護創新專項獎勵:平臺企業、第三方合作商、物業各方在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、關心關愛、糾紛化解等方面,有創新舉措的,按規定給予獎勵。
四、實施時間
本舉措自2025年12月27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
五、補充說明
1.政策關系:上級或其他部門關聯政策有調整的,包括政策修改或終止,以調整后的為準,由政策實施部門解釋、執行;新增獎補與其他政策重疊的,按照“從優、就高、不重復”的原則執行。
2.資金保障:《若干舉措》所涉及的新增獎補資金,由市及區、縣(市)兩級財政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。
3.未明事項:由實施細則確定。
六、解讀機關、解讀人及聯系方式
解讀機關: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解讀人:鄭路
聯系電話:0571-85352738